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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陳弱水,〈王弼政治觀的一個解釋〉。蔡爾健
   
最近讀到臺灣大學歷史系教授陳弱水先生的〈王弼政治觀的一個解釋〉一文(《古今論衡》192009 6,頁8092),心理有些感想想寫下來。

    陳教授之文的結論是,王弼認為理想的社會生活是在自然演化的狀態之上略施調整,不要全任人的本性發展,但要接近本性;自然與教化之間,輔嗣顯然較偏自然,最好的統治者也只能為造化擔任輔助的角色,而不應越俎代庖(頁92)。這個結論大體上是還算站得住腳的。而本文主要的問題,似乎是出在方法論上的。

    本文的方法論,作者在第84頁曾作過說明。陳教授指出,由於王弼現存文獻的抽象性質,想要確切掌握並不容易;尤有進者,依據輔嗣的經注(筆者按:特別是其《周易注》一書)來探討其思想有特殊的困難,因為經注的形式目的在解釋經文,如何區分注者的對經文的學術見解與思想底蘊,以期研究者所利用的資料能代表王氏個人的思想(而不是王氏對經文字句的解釋),是一項難題,所以陳先生表明在引用王弼經注時,將注意注語與正文的關係,以期儘量確認這些引文能代表輔嗣個人的意見。

    然而陳教授所引用的王弼經注文字,卻有若干部份看來並不是(或最起碼並不完全是)在表達輔嗣個人的意見,而是(或最起碼在相當的程度上,是)在解釋經文。

    例如在該文第85頁,陳教授引用了《周易注》〈益卦〉六三的注文。陳先生指出,注文中將「公」界定成「臣之極」,多少已經暗示他們是所謂郡縣制國家中的「三公」,而非封建諸侯。然而事實上,注文中的「臣之極」恐怕正是指封建諸侯中最高的一級,也就是「公」,而非陳先生所謂的「郡縣制國家中的『三公』」。因為注文中明白提到的貴族只有兩個階層,也就是「王」與「公」。如果王弼所暗示的國家政治體制是陳先生所說的「郡縣制」,那麼注文中所提到「足以施天下」的恐怕應是「(皇)帝」而不是「王」。而按照《詩小雅北山》中所說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以及《孟子》〈萬章〉下所說的:「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等說法,在當時學者對周代官制的認知觀念中,周代封建諸侯裡的「公」的確也應是位居(周代的)「臣之極」的。由此看來,輔嗣在注釋爻辭中的「公」之際,恐怕是將之認定為周代封建諸侯裡的「公」,而不是郡縣制國家中的「三公」。也就是說,這段注文應是王弼對爻辭中封建體制的解釋,是王氏個人對經文的「學術見解」。

    另外在同頁中,陳教授將《周易注》〈臨卦〉六五寫成了「臨卦九五」,這雖然不是十分嚴重的錯誤,但卻屬於常識性的錯誤,似應儘速更正。

    以上是兩處問題較為明顯的地方。另外,陳教授還引用了若干《周易注》的其它注文,並認為它們表達了王弼自己的看法,但是從《周易》之學的脈絡看起來,恐怕並不盡然。

    例如還是在同頁裡,陳教授引用了《周易注》〈比卦〉九五的注文。按〈比卦〉九五是剛居陽位。根據《周易》之學的脈絡,「乾,陽物也」(《周易》〈繫辭〉下),乾又象徵「天」,是「剛健中正純粹精」的(《乾卦》〈文言〉)。第五爻由於是陽位,因此以剛居之為宜。《周易》〈繫辭〉下曾說:「三與五同功,而異位。……其柔危,其剛勝邪?」韓康伯注云:「三、五陽位,柔非其位,處之則危,居以剛健,勝其任也。夫所貴剛者,閑邪存誠,動而不違其節者也。」從以上各種說法看來,〈比卦〉九五注文中的「夫无私於物,唯賢是與,則去之與來皆无失也」,所表達的恐怕也包括剛居陽位的特點,而不完全是陳先生所謂的「王弼對尚賢的理念頗致其意」。因為「閑邪存誠,動而不違其節者也」與「无私於物,唯賢是與」的意境也不能說是不接近的,特別是該句注文的上下文都在解釋〈比卦〉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的意義(該句注文所云應是九五之德的理想狀況,是用以和「顯比」「失前禽」的狀況作對照的),這就更令人有理由懷疑,該句注文所表達的是王弼對《周易》之學的解釋或「學術見解」,而不是(或最起碼不完全是)其個人意見。

    而在同頁中,陳教授又引用了〈臨卦〉六五的注文。由於六五是柔居陽位,又下應(第二爻的)九二之剛,因此王弼才會說:「處於尊位(按:即第五爻),履得其中。能納剛以禮(按:即下應九二),用建其正,不忌剛長,而能任之。委物以能,而不犯焉,則聰明者竭其視聽,知力者盡其謀能;不為而成,不行而至矣!」蓋因為「柔」的可貴之德是「含弘居中,順而不失其貞者也」(同前引〈繫辭〉下韓康伯注)、「柔順利貞」(《周易》〈坤卦〉〈彖〉),所以注文中的「納」字是用以表達「柔」的順承之德的(柔順承剛而不失其貞的結果,就是有能力者得以發揮所長)。另外,《周易》中的「履」字與「禮」字原本即有頗為密切的關係,例如〈大壯〉〈象〉有:「君子以非禮弗履」,〈序卦〉中提到:「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韓康伯即注云:「履者,禮也」。而輔嗣注經時,也常常「履」、「禮」連用,例如同樣是柔居陽位的〈泰卦〉六五注文中即有:「女處尊位,履中居順,降身應二,感以相與,用中『行願』,不失其禮。」故而〈臨卦〉六五注文中王弼的「履」、「禮」連用,其實是《周易》之學中慣用的手法,並不能說(或最起碼不能說完全)是輔嗣對君主應有之作風的描寫。而〈臨卦〉六五注文中的「不為而成,不行而至矣」,則更是直接承襲了〈繫辭〉上第九章的句子(只是改動了些許內容),也不完全是王弼自己的話語。

    不過,這樣說並不代表王弼不重視「尚賢」以及「禮」,只是說要從《周易注》中找出與解釋經文較無關係的、也就是陳教授所謂的較能完整表達輔嗣個人意見的文字,其實是有著相當的難度的。

    或許應該這樣說王弼當然是贊成《周易》與《老子道德經》中的若干思想的,並且試圖從儒家(或者說,道家化的儒家)的角度進行縫彌,否則輔嗣就不會為這兩部經典寫作注釋了。但是王弼在進行注釋的同時,又借用了這兩部經典中的思想架構了自己的思想體系,並且用自己的思想對兩部經典進行注釋和縫彌,所以經注文字就成為輔嗣思想體系最終成果的展現。故而其經注文字常有著經典本身思想的特點,又有著王弼自己思想的特點。因此從整體上來看,王弼的思想體系應是包含這些經典中的若干思想的,經注文字就是其整體反映。要將經注和輔嗣自己的意見區分開來,並將後者視為王弼思想體系的底蘊,即使做得到(事實上一如前述,這是頗為困難的),恐怕所得到的也不再是其思想的完整呈現了。

    職是之故歷來學術界對於王弼思想的研究泰半是將其《老子道德經注》與《周易注》(包括其〈周易略例〉)視為一個整體進行探討,並不刻意區分經注和輔嗣自己的意見。除了有前述的原因作為其方法論的基礎之外,如何區分出經注與王弼個人看法的技術性問題,恐怕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另外從陳教授所選擇的王弼著作文字看來,似乎可以看得出陳先生有意找一些前輩學者較不常解釋的資料進行討論不過這也造成了一些研究上的困難因為輔嗣的著作雖然大致說來自成體系但還是有一些(甚至有不少)術語是語焉不詳的陳先生所引用的王弼著作文字有一些便存在這樣的問題例如《論語釋疑》〈陽貨〉篇「性相近」的評解,這就牽涉到輔嗣的性情論以及人性論的問題。然而王弼所謂的「性、情」各是指什麼、他認為「人性」是善是惡等的看法究竟為何?有什麼重要的特色?由於現存的相關資料太少(嚴格說來,只有陳先生所引用的這一段),無法進行較詳盡、較有系統的研究。但是陳先生僅利用這一段資料,便得出了「王弼認為人性原本並沒有『善』或『惡』的方向性,他並不主張完全任性發展,但也反對偏離本性」的結論,似乎稍嫌武斷了些。事實上,該段評解中的「(性)無善無惡則同也,有濃有薄則異也」、「近性者正,而即性非正」等文字,在目前所能看到的輔嗣著作中,只出現了這麼一次(這也就是所謂的「孤證」),因此該如何解釋,恐怕還存在著很多問題。

    總結說來陳教授這篇文章方法論的建立,恐怕還存在著一些困難。如何將之建立起來,似乎還有待日後進一步的努力。至於建立起來之後,所得到的王弼「思想底蘊」是否完整,則應可等到建立完成並進行研究之後,再作討論。

P.S.恭喜陳弱水教授榮獲民國100年國家講座之榮譽......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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