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鄭雅如《情感與制度:魏晉時代的母子關係》 (臺北:臺大文史叢刊 114,2001, 9,初版) (頁 1~10) 。蔡爾健
這裡必須先聲明,筆者並沒有讀完全書,只讀了一至十頁。不過相信對學術論文有相當程度要求的讀者,可能都會像筆者一樣,未必真地有足夠的能力與涵養,心平氣和地讀完整本書。
一至十頁、也就是本書〈導論〉開始的部份,主要是透過解析一篇收於 (唐) 杜佑《通典》卷六十九〈禮典〉二十九「養兄弟子為後後自生子議」條的東晉于氏上疏,展開討論。但是在討論的過程中,卻出現若干情緒性或極端用語、關於史料的有問題的解讀,以及史料中未提及的、可能是作者在解讀史料時自行加入的觀念。
一、情緒性或極端用語
1.頁 4:嚴重的忽視、扭曲;最不願意接受的
2.頁 5:聲嘶力辯;生育工具
3.頁 7:甜蜜與辛苦;生育工具
4.頁 9:疼愛
二、關於史料的有問題的解讀
1.頁 5:陶氏終究又依恃父系家族的禮法奪回親子
資料中明言:率漸自嫌為非妾所生、率即歸還陶氏、率既年小,未究大義,動於游言,無以自處
可見從資料中看,歸於陶氏的主體是賀率本人,怎麼能夠說:「陶氏終究又依恃父系家族的禮法奪回親子」 (如史料後文有提及陶氏奪回賀率之事,亦應在此處加以說明) ?
2.頁 8:或許賀喬是有意模糊自己的立場
資料中提到賀喬說:
吾母、兄平生之日所共議也,陌上遊談之士,遽能深明禮情?當與公私共論正之。
從資料中看,賀喬贊成母、兄之議,而反對所謂的「白談者」、「遊談之士」、「游言」,想要「正之」,也就是端正不利于氏的情況。
因此,于氏受到婆婆、夫之兄,其實還應加入丈夫本人的支持,那麼又怎麼能說「在夫家孤零無依」 (頁 7) 呢?賀喬在說完前述的話之後不久即病逝,又怎麼能夠「盡力維護于氏與賀率」呢 (頁 9) ?
三、史料中未提及的、可能是作者在解讀史料時自行加入的觀念
頁7:試著推想一下陶氏的母職經驗
在推想的同時,隨後又加入了「生育工具」之類的現代的、且帶有負面意義的觀念 (同時也可以說是情緒性的用語) 。
第一項是進研究所學寫論文時最常被強調的基本常規之一;第二項如果僅係單純的解讀有問題,證據就在前頁、白紙黑字,問題已算很嚴重了,如果是有心避重就輕,那問題就更大了;第三項則應盡量貼近史料推想,不要以現代人的觀念替換古人的觀念進行解讀。
鄭雅如,現任中研院史語所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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